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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保护创新,曙光在行动

4月26日是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为“创新改变生活”。在这一天,全球所有国家、企业乃至国民都在深入思考知识产权保护对于鼓励创新、激发创造力的深刻意义。作为致力于产品技术创新、引领行业发展的企业,中科曙光也在内部培育、对外传播、知识产权保护实践等方面积极作为,为保护创新作出实际行动。

知识产权保护事关核心竞争力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衡量技术创新能力和经济竞争实力的重要标准,甚至还代表着国家和企业的形象和尊严。可以说,知识产权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直接影响一个企业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决定着企业和国家的命运和未来。

具体到市场中,创新者需要确保每一项创新活动所投入的时间、金钱和精力都得到切实保护,确保创新产品创意、品牌商标等不被他人未经许可地抄袭、仿冒甚至直接拿来使用,才有信心投入更大精力进行持续创新,从而实现更好的发展。

对创新者而言,培育品牌、商标、知识产权产品等,需要前期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投入。现在人们耳熟能详的知名品牌、产品等,都是从最初无人知晓的概念,经过长期培育经营,才能形成品牌。这需要提出概念的公司,不但具有领先的创意、敏锐的视角和前瞻能力,更要有长期培育和经营的坚持。知名葡萄酒厂商张裕的“解百纳”品牌,就是一个生动案例。正是经过张裕几十年的辛苦培育与大量投入,“解百纳”才逐渐成长为中国葡萄酒中为数不多的高端品牌。

同样道理,对于一个国家、一个企业,原始创新能力、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缺一不可。否则,一旦走上跟随抄袭模仿的邪路,企业长久生命力和品牌形象将遭受致命的伤害,意味着即使它取得了短暂的业绩,也无法真正受人尊重;同时,缺少知识产权的壁垒,也会导致企业的竞争力下降或深陷于蓝海,无法从“制造”走向“创造”。

知识产权保护经典案例对企业的深刻提示

2010年,苹果公司在中国大陆发布“iPad”产品,这对“iPad”商标在大陆的拥有者深圳唯冠公司构成侵权,双方经过诉讼,最终以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达成和解,苹果代价不可谓不惨重。但如果没有达成和解,或苹果公司败诉,那么在中国内地市场上,将再也见不到苹果“iPad”。

这场轰动一时的iPad商标战提醒了企业要重视知识产权、尊重知识产权,也给国内不少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知识产权课”,也说明在知识产权面前,任何企业机构都没有法律豁免权。

根据国际商会统计,2013年全球由于假货和盗版造成240万个工作和超过1000亿美元收入的损失,而这些数字将在2022年翻倍。而近年来我国的山寨行为也层出不穷,既损害了中国的国家形象,也大大挫伤了国民对本土企业和国产商品的信心,同时也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严重伤害了那些真正坚守创新的企业和个人。

面对这些非法活动我们不能熟视无睹。目前,我国在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水平和力度,并对深化司法改革做出积极有益的探索,普及和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从而为国家创新战略的实施保驾护航,为真正的“中国创新”保驾护航。

保护创新,曙光积极作为

多年来,中科曙光始终以“创新”为己任,以“诚信”为根本,致力于为用户带来更先进的理念和服务。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科曙光和全球所有国家和企业一同庆祝,并在公司内部开展了知识产权主题活动,普及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建立和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同时进一步推行公司“诚信文化”的贯彻实施。

创新改变我们的生活,每一个创新都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让我们从今天起共同关注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曙光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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